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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优化认证市场竞争环境,有效遏制恶性低价竞争,引导认证机构会员自觉执行国家价格政策,以品牌、信誉、质量、服务为主要竞争手段,着力提高认证的有效性,促进认证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制定了《认证机构公平竞争规范——管理体系认证价格暂行规定》。对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认证采取了最低限价措施。 例如:ISO9000认证项目,最少人数的企业最低限价为1.2万元;ISO14000认证项目,环境因素为低复杂程度的、最少人数的企业,最低限价为1.3万元;OHSAS18000认证项目,申请认证组织风险程度为三级的、最少人数的企业,最低限价为1.3万元。 《认证机构公平竞争规范--管理体系认证价格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优化认证市场竞争环境,有效遏制恶性低价竞争,引导认证机构会员自觉执行国家价格政策,以品牌、信誉、质量、服务为主要竞争手段,着力提高认证的有效性,促进认证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依据《中国认证认可协会章程》、《中国认证认可行业自律公约》,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中国认证认可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认证机构会员所开展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管理体系认证活动。 第三条协会负责组织本规范的实施。认证机构会员应 执行本规范,并在需要时配合协会开展相关工作。全体会员对本规范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原则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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