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ISO9001:2008标准中规定,应控制所建立的记录,以提供符合要求和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证据。记录应编制形成文件的程序,以规定记录的标识、贮存、保护、检索、保存期限和处置所需的控制。记录应保持清晰、易于识别和检索。 其中有三个定义: 1、检索:收集、编目、查阅的意思。 2、处置:是指超过保存期记录的处理方法。 3、记录:证明活动结果的文件,也称质量记录。 在质量管理体系中,记录的作用就是,提供验证的证据、实现可追溯性及为纠正和预防措施提供信息来源。 无论何种记录控制均应包含它: a. 如何识别 b. 贮存环境 c. 保护措施 d. 期限规定 e. 查阅、借阅规定 f. 处理规定 ISO9001:2008标准中规定应保留的十九处记录: (1)、管理评审(5.6.1) (2)、能力、意识和培训(6.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