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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合格品的标识、记录和隔离 产品未满足其合同、标准和适用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的某一规定要求或通常隐含的需求,就是不合格品。不合格品包括: (1)采购的不合格料件(原材料、元器件和零部件); (2)本组织加工的不合格关键件、重要件、一般件; (3)本组织生产的不合格成品。 检验员负责判定产品合格与否,子以标识和记录,并对不合格品实施隔离,以防误用。 二、一般不合格品的处置 一般不合格品指加工的个别或少量一般件不合格。对一般不合格品的处置措施是返工还是返修,由质量检验方面的技术人员确定,而不需要通过评审来确定。 返工,是ISO9001:2000标准8.3a)条款中“消除已发现的不合格” 所采取的处置措施。返工是一种纠正。 返修,是减轻不合格程度,使不合格品满足预期用途的处置措施。返修不是纠正。 若不合格品的不合格程度严重,返修不经济,则予以报废。 对上述三种处置所形成的记录是“一般不合格品处置单”。 三、重大不合格品的评审和处置 1.重大不合格品 重大不合格品中的“重”是指关键件、重要件或成品不合格,“大”是指大量或整批一般料件一般件不合格。应经过评审来确定处置措施的重大不合格品包括: (1)采购的大量或整批一般料件不合格; (2)采购的某个关键件或重要件不合格; (3)加工的大量或整批一般件不合格; (4) 加工的某个关键件或重要件不合格; (5) 生产的成品不合格; (6)售出的成品不合格。 质量部门检验出重大不合格品,应及时填写“重大不合格品通知单”,报告最高管理层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 2.审理人员 对重大不合格品进行评审和决定处置措施的人员,由最高管理者授权的分管产品质量的管理者和质量(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技术、生产、采购、销售部门的代表共同组成。 质量部门负责组织、协调评审和处置工作。 3.评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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