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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定期进行内部环境管理体系审核,以验证环境活动和有关结果是否符合策划的安排并是否有效,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和预防不合格,确保环境管理体系的持续有效运行和不断地改进。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内部环境管理体系审核的控制(简称内审)。 3、职责 3.1综合办公室负责制定内部体系年度审核计划,报环境管理者代表批准。 3.2环境管理者代表确定审核组成员,任命审核组长。 3.3审核组长负责制定审核计划,提交审核报告,内审员负责配合组长实施内审,并对不符合纠正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综合办公室是内审的实施部门。 3.4环境管理者代表对审核报告评审,并将审核报告下发到相关部门,同时向最高管理者代表汇报,提交管理评审。 3.5各部门负责对内审提出的不符合项进行整改。 4、工作程序 4.1每年1月初,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制定《年度审核计划》,经管理者代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一般情况下每年一次对公司环境管理体系所涉及的各部门各要素覆盖一次审核。如有下列情况,可临时增加频次。 a、发生严重的环境问题或相关方有严重抱怨。 b、组织的领导层、环境方针、目标、指标、重大环境因素、生产工艺等有较大改变。 c、即将进行第二、三方审核。 4.3审核的准备 4.3.1组建审核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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