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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1本文件规定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机构国家资格认可的程序。 1.2本文件适用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委员会(以下采用英文简称CNASC)对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进行的认可和监督管理活动。 1.3 CNASC对认证机构认证业务范围的认可评审与确认另行制定具体要求。 2 引用文件 ISO/IEC导则61:1996 对认证机构的评审和认可的基本要求 CNASC/AZ01:2002 对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的基本要求 ILO/OSH:2001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 导则 国家经贸委第30号公告:2001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指导意见 国家经贸委第30号公告:2001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规范 ISO 10011-2:1990 质量体系审核指南—第二部分:审核员资格准则 注册委1号:2000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准则(试行) 3 定义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规范及其实施指南》和CNASC/AZ01:2002《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要求》中的相关定义与下列定义均适用于本文件。 3.1认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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